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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提请政府加强社区戒毒工作的建议》(034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0-03-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尊敬的李曹亮委员:

您好!关于您的《关于提请政府加强社区戒毒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抚顺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市禁毒办)承办,首先感谢您对禁毒工作的支持,为我市社区戒毒工作顺利实施提出了宝贵建议!借此机会我支队作出了社区戒毒工作实施方案,现答复如下:

第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6号),切实推动《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16一2020年))》(禁毒办通[2015]97号)、(关于在全国开展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禁毒办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的落实,加强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 进一步促进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的建立。

第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是执行建在街镇、管在中心、帮在社区、控在网格,专门为吸毒人员提供服务管理的机构。充分运用建设标准化、工作规范化、功能项目化、服务精细化、效能优质化等五化目标建立集动态管控、戒毒治疗、心理矫正、帮扶救助、就业扶持、宣传教育于一体的管控网络平台,达到有办公场所、有专项经费、有专(兼)职社工、有宣传橱窗、有工作台账、有规章制度、有工作效果等七有的工作标准。

第三、近年来,我市毒品违法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全面加强禁毒工作已经刻不容缓。抓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事关我市禁毒工作大局、事关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抚顺人民幸福安康。根据国家禁毒办、中央综治办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16一2020)(禁毒办通【2015】97号)和(辽禁毒办【2016】4号)文件,争取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截止2019年末,我市共有8个县区,82个乡镇、街道,在册吸毒人员8598人,按照省禁毒委领导对这项工作的要求,各区县最少建立“一区一中心”,要按照辖区吸毒人员总数的30:1比例, 配齐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我市现共有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8个,专职人员有3人(顺城2人,开发区1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不具备必要的硬件设施,无法实现社区戒毒的工作任务,现有的专职人员对社区戒毒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不清晰析,没有真正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根据我市现状,下步我们市禁毒办将就此项工作专门向市禁毒委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在争得市禁毒委领导支持后,以市禁毒委的名义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力争早日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办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16-2020)(禁毒办通【2015】97号),紧紧围绕推进平安抚顺、法治抚顺建设的总目标,广泛动员各方面社会力量,统筹利用各方面社会资源,全面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建立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乡镇(街道)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融缺入社会,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

感谢您对政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衷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抚顺市公安局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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