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主干路人行横道增设人行红绿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在城区主干路人行横道增设人行横道红绿灯,并在人行横道两侧地面增设红绿灯带,规范行人及车辆文明通行的建议。依据《道路交通信号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应当考虑到路口类型、交通流量、交通事故以及其他综合条件,同时,在交管实际工作中,还会综合考虑距离附件信号灯岗距离,是否能够实现信号控制联调联动,避免相互间信号灯岗设置过近而造成交通拥堵。因此,对于城区主干路人行横道增设人行红绿灯建议还需进行深入研究,暂时还不具备建设条件,对于在人行横道两侧地面增设红绿灯带的建议,我们将深入调研,待条件具备将进行安装建设。
二是关于在人行横道两侧,安排人员引导行人文明通行,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的建议,交管局将积极向市政府争取人员配备,推动此项建议落实到位。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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