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闭3号建议的答复
张蕊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抚顺矿业集团东露天矿、中央储备粮抚顺直属库有限公司单位门前道路增设交通安全设施等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在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立即组织交管支队在青年路该路段开展调研。经现场核查,该路段因现有护栏开口设置,导致企业车辆转弯进出厂区时,与过往社会车辆、行人形成交叉通行冲突,企业车辆转弯进出厂存在安全隐患。结合代表建议、道路线型、车流量及通行特点综合评估,该路段暂不适合设置减速带,设置减速带将导致因强制减速影响主干路通行效率、引发追尾等次生事故情况。
针对该区域,我局将落实两项整改措施:一是统筹推进警示设施安装,目前,已完成黄闪灯或爆闪灯的安装申报工作,建成后将通过动态灯光警示,提醒过往车辆提前减速、注意避让厂区进出车辆;二是责成辖区交管大队持续加大该路段常态化巡逻管控力度,加密高峰时段巡逻频次,及时查处不按规定让行、超速等违法行为,疏导交通秩序,从源头预防交通事故。
感谢您(你们)对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公安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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