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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7-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1年度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在市公安局的领导下,依据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政策规定,采取行政管理的手段和科学管理的方法,对通行于抚顺市城乡道路的一切车辆和行人,进行监督和管理。综合协调道路交通系统中人、车、路之间的社会关系和自然关系,维护交通秩序,提高通行能力,减少交通事故,保证交通安全,发挥交通效能,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具体工作职责和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颁布的交通法规、法令、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等。

二、依法管理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对违反交通管理法规,扰乱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侵犯公民交通权益的行为,进行纠正、取缔,并予以行政处罚。

三、依法勘查处理交通事故,分析研究交通事故成因、规律及特点。提出并组织实施防范交通肇事措施。

四、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在调查分析交通流及交通量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工程规划、法规限制和行政管理等措施,合理组织交通,疏导、规整、指挥和控制道路交通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效能,改善交通运行状况,保障交通安全。

五、进行交通管理科学化、智能化研究与应用,提高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

六、会同规划、城建等部门对道路的规划、建设和挖掘占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停车场的修建、使用进行管理并提出建议。

七、依法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实施行政管理。

八、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实施行政管理;对学习驾驶人进行考试;对驾驶员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九、负责市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各单位交通管理委员会进行工作。

十、负责对全市城乡市民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各有车单位对机动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

十一、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尾气治理工作。

十二、负责警卫任务、大型社会活动、群众集会、游行及突发事件的交通保卫、交通管制工作。

十三、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四、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参与交通综合整治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个单位

 

第二部分 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639.5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532.5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8.1%。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32.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0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9%。主要是转移支付资金待结算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088.34万元,降低16%,主要原因:一是加快待结算资金拨付二是响应减少财政开支政策

(二)支出总计5639.5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40.4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0.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9.92万元。

2.项目支出4395.2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8%。主要包括公共安全支出、城乡社区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014.05万元,降低15.2%,主要原因:一是加快待结算资金拨付二是响应减少财政开支政策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03.9万元。

主要是转移支付资金待结算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4.43万元,降低12.19%,主要原因:转移支付资金待结算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0.41万元,项目支出4395.2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减少1014.05万元,降低15.2%,主要原因:一是加快待结算资金拨付;二是响应减少财政开支政策。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35.6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万元0.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535.13万元,占82%;城乡社区支出1000万元,占1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5万元。主要内容是劳模奖励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中财政预算追加下达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万元。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0万元。

8.公共安全支出4535.13,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139.91万元,主要是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中执行按实际情况调整

2其他公安支出3395.22万元,主要是业务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中预算追加,省转移支付资金年初不列预算

9.城乡社区支出1000万元,具体包括:

2)城市公共设施1000万元,主要城市维护维养费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4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转移支付资金年初不列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7.5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1.6万元,主要用于迎接上级部门考核检查等,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0批次,40人,1.6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每年考核迎检次数趋于稳定等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47.55万元,比上年减少226.3万元,减少33.5%,主要是本年无上级部门要求购置的警用车辆,压缩公务用车开支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7.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3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0.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4万元,主要包括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1009.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9.92万元,比上年减少52.54万元,降低5%,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及公用经费使用规定按实际情况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3.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6.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1.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3.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8.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月31日,共有车辆13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9个,涉及资金2456.7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5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重资金轻绩效,重投入轻管理;二是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强化绩效管理在决策者心中的地位;二是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预算库的编制,把预算绩效管理融入在项目执行的每个节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21年度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2021年绩效公开整体-交警(附件).docx

2021年绩效公开自评(1-4)-交警(附件).docx

2021年绩效公开自评(5-9)-交警(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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